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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省中医药研究院附院关于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检测项目服务价格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省中医药研究院附院关于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检测项目服务价格的批复
(2006年7月14日 川价函〔2006〕168号)


省中医药研究院附院:

  你院《关于开展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请示》(川中研院附院〔200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心脏性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检测项目为新增医疗项目,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的规定,该项目归并的一级分类为医技诊疗类,二级分类为检验类,三级分类为心肌疾病的实验诊断。项目名称暂定为“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测定”,编码暂定为25030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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