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西安交大附中分校等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价行发〔2006〕131号 2006年9月1日)
西安交大附中分校、西安铁一中国际合作学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电科大附中太白校区:
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安市教育局对西安交大附中分校等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资质认定的批复(市教基发〔2006〕37号)及陕西省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关于西安交大附中分校等五所学校学生教育培养成本的调查审核报告》(陕价成审〔2006〕13号),考虑各学校的办学情况及市场需求状况等因素,经研究,现就西安交大附中分校等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试行)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西安交大附中分校等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最高标准详见附件,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实际下浮。
二、请你们严格按照审批的标准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学费和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在实施收费前,持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批文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认真执行《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上述规定自200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附件:西安交大附中分校等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最高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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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办学层次 │学费标准 (元/生学期│备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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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附中分校 │初中、高中 │4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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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一中国际合作学│高中 │5000 │ │
│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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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大附中分校 │初中、高中 │新校区5000 │ │
│ │ ├──────────┤ │
│ │ │老校区4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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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科大附中太白校区│初中、高中 │4000 │凡太白小区内住户子女│
│ ├──────────┼──────────┤接受国家规定年限的义│
│ │小学 │3000 │务教育,其收费项目和│
│ │ │ │标准按公办学校有关规│
│ │ │ │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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