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在第六届伊塞克湖国际体育运动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的决定
(新政办发〔2006〕13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9月5日至12日,“第六届中亚和俄罗斯伊塞克湖国际体育运动会”在吉尔吉斯斯坦举行。由新疆运动员组成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了此次运动会6个大项,24个小项的比赛。全体运动员发扬“顽强拼搏,为国争光”的体育精神,共夺得金牌15枚,银牌8枚,铜牌6枚,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新疆各族人民争了光。
为鼓励运动员、教练员继续争创体育佳绩,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参赛各类运动会奖励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艾尼·赛买提等23名运动员、教练员给予表彰奖励。自治区人民政府号召全区广大体育工作者向代表国家参加国际伊塞克湖运动会的全体同志学习,为国家和自治区的体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名单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名单
一、运动员名单
(一)金牌15枚21人次
1.叶妮娅35岁以下年龄段女子铅球金牌
2.艾尼·赛买提35岁以下年龄段男子3000米越野跑金牌
3.王芳35岁以下年龄段女子乒乓球单打金牌
4.孙玉明35岁以下年龄段男子乒乓球单打金牌
5.李琛35岁以上年龄段女子乒乓球单打金牌
6.高智昆35岁以上年龄段男子乒乓球单打金牌
7.高玉丽35岁以上年龄段女子网球单打金牌
8.张兵35岁以上年龄段男子网球单打金牌
9.管宇35岁以下年龄段男子网球单打金牌
10.朱敏敏、热娜古丽·艾克拜尔
35岁以上年龄段女子沙滩排球金牌
11.何幸儒、王芳35岁以下年龄段女子乒乓球双打金牌
12.李琛、高红娟35岁以上年龄段女子乒乓球双打金牌
13.许兵、高智昆35岁以上年龄段男子乒乓球双打金牌
14.管宇、张兵35岁以上年龄段男子网球双打金牌
15.管宇、李心怡35岁以下年龄段混双网球双打金牌
(二)银牌8枚11人次
1.王亚兵35岁以下年龄段男子铅球银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