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江夏区一中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江夏区一中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6]2号)


江夏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区一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夏价〔2005〕39号)文收悉,根据《武汉市中心学校住宿费管理暂行规定》,经审核并研究,现就江夏区一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6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期240元(每间28㎡,房间设施有:床、衣柜、桌、并有独立卫生间,含水电及管理费)。
  二、8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期150元(每间28㎡,房间设施有床、衣柜、桌、并有独立卫生间,含水电及管理费)。
  三、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选择住宿。学校应将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