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办理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登记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703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原登记项目发生变化,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向本局提交了变更申请,经审查和研究,现就其具体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印分院”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叶广春”。
准予“广州广和医院”名称变更为“白云区棠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准予“广州市芳村区红十字会医院门诊部”名称变更为“广州市荔湾区慢性病防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