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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机制,突出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对涉及多个地区或多个省(区、市)的重大案件,可以报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组织查处。对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全省统一举报电话9600111的作用。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移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

  各市和有关部门要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并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省卫生厅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省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各市实施方案要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6月)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决不姑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对本地区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总结阶段(2007年7月)

  监督检查结束后,各市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将有关情况汇总报省政府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要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等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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