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信访局关于加快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06〕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局:
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做好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信发〔2005〕18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信访局关于依托全省政府系统专网网络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信访系统广域网络推进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吉政办函〔2006〕124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州信访局决定依托政府系统专网网络平台建设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国家、省、州、县(市)四级专网联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网络建设步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各县(市)信访部门要通过专线尽快将本部门的网络接入到本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网络中心,实现与省、州政府专网的连接。要建立信访网站,开通网上信访,实现网上办公。同时,要建立局域网,实现各业务处(室)之间的信息沟通、信息传递、信息共享。
各县(市)信访信息系统的设备安装、测试及网络联调工作要于10月15日前完成。
二、落实各项建设经费,确保工作稳步进行
为确保信访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各县(市)信访部门要加强硬件建设,至少配置4台以上计算机,其中1台用于政府专网连接(建议配置为P 42.66/512M/80G以上),1台用于网站发布(建议配置为P 42.66/512M/80G以上),2台用于局域网连接(建议配置P 42.66/256M/40G以上)。用于连接政府专网、网站发布以及局域网的计算机不能互连。
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信访部门要落实资金筹措渠道,制订投资预算(包括计算机的购置、线路铺设、其他附属、因特网连接和网站建设、专线租用等费用),有效落实建设资金,争取将建设资金列入财政支出计划,保证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三、协调分工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务求实效
州级信访系统网络建设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州信访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信访部门与政府的专网连接工作,明确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各县(市)信访部门要加强与本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联系,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对技术骨干和有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推动和促进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技术知识在全体信访工作人员中推广和普及,不断提高信访信息系统的实际应用和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