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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6〕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200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石家庄市200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为省会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从9月13日起至1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至9月23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联合宣传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4日至11月10日)。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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