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6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贵阳市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近年来,随着煤炭及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少数涉煤行业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各种方式和手段偷逃税费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和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我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为严厉打击涉煤行业偷逃税行为,整顿和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6〕75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贵阳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指示,决定从2006年5月1日起至2006年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贵阳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陈坚、副市长徐恒任组长,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丁海、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单保星、贵阳市经贸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陆秀祥、贵阳市监察局副局长于慧志、贵阳市审计局副局长王雄伟、贵阳市财政局助理调研员刘黔义、贵阳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李金锋、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孙康、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跃、贵阳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陆健、云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余铁权、南明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刘磊、花溪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谌业华、乌当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陈强、白云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苏永鸿、小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丁雄军、清镇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胡体华、修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雄飞、息烽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黄永辉、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晓斌为副组长,贵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贵阳市经贸委法规处、贵阳市监察局综合室、贵阳市审计局经贸处、贵阳市财政局预算处、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处、贵阳市煤炭管理局煤炭处、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国债科、金阳公安分局、塔山公安分局、中心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战况战果收集反馈,数据统计、分析和总结。办公室设在贵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由该支队支队长黄克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797590,传真电话:6797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