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地区近年来发生的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要进行认真回顾,分析事故原因和规律,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狠抓落实。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查找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坚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四个到位。要把有非法载人载客载货记录的渔民、有渔业船舶载人载客载货需求的地段和渔业船舶作业碍航的水域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管理,督促乡镇严防死守,落实人员密查暗访,确保隐患得以及时消除。
四、重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自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派出检查组,对本地区、本单位、有关乡镇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防范措施到位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宣传教育到每一名船员。
检查的重点,一是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是对重点监控对象的严防死守。二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技术状况,特别是救生、消防等设施配备。三是旅游、风景区渔业船舶管理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非法载人载客游览。四是对非法载人载客载货行为的查处情况。对渔业船舶非法载人载客载货等严重安全违法行为,要立即采取解除动力、强制暂扣、对违法人员依法按高限处理。五是蓄水区渔业安全监管情况和应急处置安排,确保蓄水期间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六是对蓄水后新出现的出行困难,要及时发现,妥善处置,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五、严格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或者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如实上报。各区县(自治县、市)在10月6日下午15时前将“国庆”期间事故情况电话报告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10月15日前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简要情况和统计报表报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邮箱:cqyjj@yahoo.com.cn 传真:67876342)。
为了督促各区县(自治县、市)认真做好“国庆”和蓄水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局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地进行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