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创意产业园区为抓手,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建立和扶持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引导分散的资源和项目尽可能向园区集中。引导各集聚区形成清晰的产业定位,精心论证、科学规划园区内项目的布局,实现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与过度竞争。根据不同企业在产业链上的位置,规划集聚区的产业结构,激励集聚区内不同企业互补合作,搭配产业链,形成规模经济。加大扶持力度,对进入园区的文化创意企业,在土地使用、人才引进、规费减免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吸引国内甚至国外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营造有利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传力度,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发展环境。建立第三方知识产权评价中心及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评价制度。通过建立一整套对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意项目进行评价的机制、模型、原则和运作模式,占领全国文化创意项目评价的制高点。允许经有关部门依法认定、评估的专利和技术按一定比例折价作为股本和注册资金。整合相关社会资源,创建专门的创意交易平台,降低文化创意产品交易成本,实现文化创意产品的价值转化。
(四)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快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步伐。组织实施“创意在南京”工程,大力吸引各地人才到南京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举办大型设计艺术展览,打造设计师们互相交流碰撞的平台,推动设计师与国内、国际设计界进行广泛的对话与交流。营造自主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创意设计走上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利用政府资金引导、银行贷款筹资、民间资本投资、上市融资等多种途径,实行多元化投资。市政府设立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本市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经认定的本市重点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可以采取贷款贴息、补贴和奖励等多种方式予以资助。充分发挥各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向银行推介重点项目;通过贴息引导机制和市场化的项目贷款担保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入。鼓励企业运用资本运作的办法筹集发展资金,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吸纳社会资本等形式,加快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
(六)建立创意产业统计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尽快研究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创意产业统计评估体系,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定期发布《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度报告》等。鼓励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的各种行业协会,发展经纪机构、代理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资源供给、产品生产和市场之间的纽带作用,促进各产业链上中下游的渠道畅通。大力发展文化策划、咨询、影视、演艺、展览等领域的文化中介机构。规范文化中介企业的设立和运行,实行许可证及资格认证制度,完善文化经纪人与经纪组织的资格评定体系,为文化交易信息化、法制化和网络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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