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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老龄委《南京市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失效]

  3、大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促进科学健康的晚年生活方式。医疗机构要加强防治老年性疾病的科学研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积极开展老年病咨询服务活动;老年大学要开设卫生保健知识课程,大力普及老年保健卫生知识,降低老年常见病的发病率和致残率。

  (四)开展为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

  1、大力发展生活照料、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紧急求助等各种社区为老服务项目。逐步为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及其他需要的老年人安装援助呼叫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努力使老年服务业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

  2、加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使社区内老年人活动场所形成体系,布局合理。

  3、做好老干部、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受安置工作,切实落实其政治生活待遇,保障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组织老年人广泛参与社区活动,完善社区为老服务的长效机制,探索社会化运作的服务方式。

  (五)发展老年教育,保障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1、各级教育、文化部门要把老年教育列入成人教育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并在教学经费、场地、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改善办学设施,提高办学质量。

  2、巩固、发展市、区(县)老年大学。老年教育要多样化、多层次,要发展街(镇)、社区(村)老年教育,方便老年人就近参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使更多的老年人有学习的机会。

  3、提高老年人参加各类老年学校学习人数的比例。“十一五”末期,老年人受教育面达到10%以上。

  4、认真开展老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广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1、市、区(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工作。市、区(县)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要设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街道、乡镇文化站要建立老年文化活动室;现有的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公共体育场所等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开办老年专题节目;文化部门要组织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和反映老年人生活题材的优秀作品;出版单位要组织出版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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