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切实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市“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65%,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标准。
3、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人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施保的要求,加大对享受低保的高龄老人和特困独居老人救助力度,增加保障标准,建立特殊困难老人补贴制度。
大力发展慈善助老事业,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老年人帮困救助网络。
4、探索建立农村家庭成员养老和土地养老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好城镇化进程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
(二)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发展方向,形成有南京特色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1、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科学管理、公益性质”的居家养老模式,构筑具有南京特色、多种形式并处的老年服务网络。
2、建立起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经济供养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3、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为基础的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做好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健康教育和预防保障工作。
4、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特困独居老人的生活照料服务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志愿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市场有偿服务”的方式,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社区中介组织作用,形成以家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为老服务网络,使特困独居老人的社会救助和服务工作制度化、实体化、经常化、制度化。
5、大力推进养老福利设施网络建设,提高养老机构标准化水平,形成合理的规划布局。积极探索政府对民办福利机构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机构。到2010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2.2万张,约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2%以上。
(三)完善老年医疗保健体系,提高老年人卫生服务水平
1、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制度。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
2、推进老年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设施建设。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要设立老年门诊、老年病房;加强对社区(村)卫生站的指导,依托社区,大力发展老年家庭病床,采取定点、巡回、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县、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鼓励社会和个人兴办老年病康复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年医疗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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