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实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将老龄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工作,不断扩大老年人的受益面和参与面,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物质需求,提高老年人生命和生活质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三)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坚持老龄事业社会化发展方向,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五)坚持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发挥地区优势,稳步推进城市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动老龄事业协调发展,努力打造南京老龄工作的品牌和特色。
四、总体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起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保健、居家养老、为老服务、体育健身、文化教育、权益保障的老年保障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阶段性目标,使老龄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1、继续完善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巩固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鼓励和支持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商业性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通过多种途径增强老年人养老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