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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6]10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商务厅关于《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八月十一日

  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2006年8月)

  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是我国目前唯一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要内容的国际性投资盛会,第十届“投洽会”将于9月8日-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今年,我省将继续组团参会,为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省“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以招商引资为目的,努力扩大投资规模,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加强与境外和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技术和品牌;加大对我省资源和特色产业的宣传,为企业提供更多投资贸易机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参加本届“投洽会”,宣传我省投资环境,提高企业和产品知名度;积极推介我省招商项目,与更多的境外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的知名企业和客商取得联系;对洽谈成熟的项目争取签约,力争在利用外资上有新的突破。
  三、组织机构
  组成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为团长,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省商务厅主管领导为副团长,有关地区、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青海省代表团(分别组成政府代表团和经贸代表团)。在筹备阶段成立以省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参加第十届‘投洽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展务组、投资洽谈组、财务组和新闻宣传组。经贸代表团各单位领导为洽谈会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洽谈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检查。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与省筹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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