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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鲁农政法字〔2006〕16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农办市〔2006〕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前期工作的情况和当地秋冬季农资需求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秋季行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迅速掀起秋季行动的高潮。

  二、突出重点

  种子以小麦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农药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继续开展禁用限用农药专项整治,整顿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肥料以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进一步突出源头治理,加大市场主体清理整顿力度,加大对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狠抓大要案查处

  查处大案和要案是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同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加大农资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震慑不法分子,树立和维护农资执法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大力宣传发动

  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大秋季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介和多种形式,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推广放心农资和农资使用技术,拓宽农民了解农资信息的渠道,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增强农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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