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木兰山文武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木兰山文武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6]34号)
黄陂区物价局、黄陂区教育局:
你区《关于调整木兰山文武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和《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及《民办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规定,经审核并研究,现就木兰山文武学校调整收费标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
同意高中学费由每生每学期300元调整到每生每学期400元。书抄费据实收取。
二、
初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由你区审核、批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