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科目每生每科25元。
2、专业综合科目每生每科50元。
3、参加由主考学校举办的研究生复试(面试及笔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00元。
(六)参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含艺术及体育特长生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为:
1、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考或联考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25元,费用由省教育考试院收取。
2、由主考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其费用由主考学校收取。
(七)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的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公共科目每生每科25元,专业综合科目每生每科50元。
二、适当调整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30元(含单科合格证费)。已向学生收取了学费的学校,此项费用由学校支付,不得另向学生收取。
三、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
1、公共科目(语、数、外)每生每科25元。
2、综合科目(即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每生每科50元。
(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100元。
(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费一级B、一级、二级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级60元(含口试考试费20元)。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费三级、四级、五级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级90元(含口试考试费30元)。
(四)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的报名考试费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级80元。
(五)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模块50元(含合格证书)。
(六)计算机操作技术(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次80元(含合格证费)。
(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考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含考试工作中的所有费用)。自考增考由考生自愿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向单独安排增考的考生收取。
(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协调费:凡需省教育考试院验收、抽考或认定学历的其他考试,由所在单位或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按每门课程3000元交纳命题协调费。
(九)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心理学和教育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