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中“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已被《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4月14日 实施日期:2009年4月14日)停止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价费[2006]107号)
省教育厅,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
省教育厅《关于重新核定省教育考试院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鄂教财函[2005]63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招生考试收费的管理,规范教育考试收费行为,经研究,决定重新规范我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现就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设立英语口语等级考试费等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函》(鄂财函[2006]63号)、《关于公布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鄂财综发[2005]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英语口语等级考试报名等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一)英语口语等级考试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三级)为每生每次50元。对报考普通高校英语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和社会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由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次50元。
(三)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是指在自学考试学生专业计划课程全部考试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对毕业生进行的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其收费对象是未向学校交纳学费的学生。其中:实践课程考核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00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收费标准为每生400元。
(四)普通高校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费(“专升本” 报名考试费)。
“专升本”考试采取全省统考和培养院校专业课程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1、统考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的学生考综合英语),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并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每生30元;
2、专业课程考试(二门)由本科培养院校负责组织并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50元。
(五)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的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