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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核准江汉区朝阳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核准江汉区朝阳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6]38号)
江汉区物价局、江汉区教育局:
你区《关于核准江汉区朝阳小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江价〔2006〕4号)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及《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5〕309号)规定,经审核研究,现就江汉区朝阳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
学费:每生每学期280元。
二、
书抄费:据实核收。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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