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河道水位继续上涨,危及沿河两岸保护对象时,自治区和市、县防汛部门应根据河道水位情况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防御洪水方案或洪水调度方案调度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并开启沿河渠道、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设施,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2.洪涝灾害
(1)当出现洪涝灾害时,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积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道主汛期,要正确处理排涝和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3.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建设、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发生山洪灾害后,有关部门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量级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坡趋势时,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乡镇或村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或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4)因山洪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或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由县 (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研究处理方案,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灾害。
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负责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同时按规定上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防汛行政责任人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第二道防线,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洪水情况,确定堤防堵口方案,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队伍、技术负责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5.干旱灾害
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旱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1)特大干旱
a.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和重点工矿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b.启动抗旱预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同时采取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限水、调水、送水等抗旱措施。
c.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生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d,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e.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a.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组织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c.适时启动抗旱预案,把开源节流、应急调水等各项抗旱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确保群众的生活用水。
d.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督促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应急抗旱职责。
e.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a.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c.根据旱情发生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e.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旱情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轻度干旱
a.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b.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c.及时分析了解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6.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自治区和市、县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加强协调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调水质监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限度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的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七)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一般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级报送。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可随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