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经过五年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全区公民的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总人口的70%以上;达到普法对象的95%以上。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熟悉法律基本常识,具有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律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市、县(区)的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率明显下降,80%以上的群众对本地区的法治环境表示满意。到2010年,力争50%以上的市、县 (区)达到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标准。 90%以上的村民委员会,95%以上的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实现户有学法明白人、村(社区)有文明守法户,乡(镇、街道)有民主法治村(社区)。
各级领导干部掌握
宪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各级组织能够依法办事,班子成员具有较高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国家公务员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执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熟练掌握与市场经济、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明显提高。青少年学生掌握法律基本常识,具有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体系。乡镇、街道普遍建立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水平不断提高,民调率达到95%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法律服务人员具有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数量质量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突出重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认真抓好
宪法知识的宣传普及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普及
宪法知识,提高全区公民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权威的自觉性。要着重在全社会树立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观念。使
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本质特征、基本要求和发展规律,认真领会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目标任务及其重大意义。进一步培养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参政议政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