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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黄埔人家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黄埔人家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价函[2006]43号)


武汉市江岸区房地产公司:
  你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房地产公司关于核准黄埔人家销售价格的请示》(岸房司〔2006〕1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报的“黄埔人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6层多层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2016.56平方米;11层小高层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51525.48平方米。均不含隔热层面积)的建设成本进行了审核和现场勘察。
  经研究,“黄埔人家”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审定为:多层框架结构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439元;小高层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615元,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栋(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按照武房住〔2005〕150号文件规定,你公司在住房销售中如实行公开登记及摇号办法,可在审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0.5%,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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