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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6]0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精神,加大依法治超力度,最大限度减轻超限超载车辆对道路特别是桥梁的危害,确保交通安全,优化我州经济发展环境,结合我州实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来,我州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仍然严重。我州矿区、工厂较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仍十分突出,外省市驶入州内主要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数量依然较多,暴力抗检、野蛮闯关事件时有发生,超限超载现象难以得到有效治理。二是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基础设施损坏严重。核载量为5吨的车辆实际载重超过20吨,甚至高达30-40吨,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承载能力,极大缩短了公路、桥梁的正常使用年限。我州G209、G319、S229、S306等主要干线公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路面严重损坏,危桥已达19座,特别是保靖县的毛沟大桥,经专家鉴定为5级危桥,现已封闭。三是“大吨小标”车辆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大吨小标”车辆至今还没有按规定恢复吨位,个别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还在非法改装车辆,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车辆不仅对道路桥梁造成极大危害,影响人流物流通畅,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湘西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我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深入开展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持续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综合措施,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一)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严管。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规范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卸载和处罚力度,依法严加管理。对超限超载车辆,除按规定收取公路补偿费以外,必须卸载方能放行。对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的,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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