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警告、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
30、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小于规定要求的或者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金额低于规定的基本标准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
二十二条
31、旅行社缴纳的保证金在支付赔偿后,在规定期限内不补缴保证金差额
处罚种类:警告、在一定期限内暂停旅行社业务、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第
七条、第
十条
32、组团社对申请领队证人员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业务培训,或审查不严,或对领队人员、领队业务疏于管理,造成领队人员或领队业务发生问题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
九条
33、未取得领队证从事领队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
十条
34、领队人员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领队证,或者在从事领队业务时未佩带领队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
35、旅游景区(点)经营者不按照规定设置地域界限标志、游览导向标志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第
四十四条
36、旅游景区(点)经营者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区域或者项目,不采取防护措施,不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者警示标志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第
四十四条
37、组团社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
38、组团社不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
处罚种类:罚款、暂停或取消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法律依据: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39、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
处罚种类:罚款、暂停或取消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暂扣或吊销领队证
法律依据: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
三十条
40、旅游团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吊销领队证
法律依据: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
三十一条
41、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旅游团队领队不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或者组团社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领队证、暂停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法律依据: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
三十二条
(三)其他行政行为(共1项)
1、对旅行社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
三十五条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
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七十八条
3.《
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第
三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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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 序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
│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1.7.1 │
├──────┼───┼──────────────┼─────────┼─────┤
│ 行政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2001.7.1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方性法规 │3 │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1.10.1 │
├──────┼───┼──────────────┼─────────┼─────┤
│ 部门规章 │4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1.12.17│
│ ├───┼──────────────┼─────────┼─────┤
│ │5 │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3.7.1 │
│ │ │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