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征地拆迁人口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其它征地拆迁人口产生的影响,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九、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动员部署。省、市、县各级分层召开移民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制定措施,促进全省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进展。
2调查研究。按照不同库区、移民分布等特点,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县、乡、村开展调研。调研工作要具有针对性,重点集中在核定人数、确定扶持方式两个关键环节,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反映大多数移民群众意愿。
3制定配套政策。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制定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后期扶持方式的意见、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后期扶持政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后期扶持政策宣传提纲等配套文件。
4政策业务培训。制定陕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培训计划,逐级对分管领导和移民干部进行培训,学习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二)试点工作阶段。
1核实移民身份,核定移民人口;
2确定扶持方式;
3编制后期扶持规划;
4总结工作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
经过试点的县(市、区),在进一步完善相关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新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没有经过试点的县(市、区),在学习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十、保障措施
做好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验,也是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增强做好移民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一)实行分级负责制。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把解决水库移民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要对辖区内(包括本辖区移民和外辖区迁入的移民)水库移民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和社会稳定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全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督查工作,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协调、检查和落实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各个环节的具体落实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