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长沙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长政发〔2006〕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长沙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相应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贫困残疾人脱贫、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的精神,认真完成《长沙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规定的任务,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长沙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2006年~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基本需求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要求相适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关怀下,我市残疾人事业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主线,以带领残疾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实施《长沙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一)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公众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人道主义精神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弘扬,扶残助残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为残疾人解决了大量的实际困难。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推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残联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为残疾人服务的领域更宽,能力更强,水平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