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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学院改革方案的通知

  (一)建立以聘用合同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实行岗位聘任制和任期岗位合同制管理,实现竞争择优上岗。允许院属各单位按规定自主设定岗位和职务等级,建立人才流动和竞争上岗机制。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项目聘任制度,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以科研项目的经费、工作任务、完成期限确定专业技术岗位数和聘期,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的任务、规模等聘用课题参加人员。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以目标、责任、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制度。领导干部以任期目标为主要考核内容,专业技术人员以科技成果的等级或发表论文的水平为主要考核内容,管理服务人员以履行岗位职责的效能为主要考核内容,科技开发人员以经济效益为主要考核内容。
  (三)建立符合科研单位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科技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按岗定责,按业绩分配,使职工个人收入与业绩或效益挂钩,并积极探索知识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新途径。
  根据以上原则,公益类机构人员工资构成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搞活内部工资分配。
  改革中下岗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项目主持人责任制和以项目为核算单位的新型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的全程管理制度,推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优化项目人员组成结构。依据项目总任务和经费额度,确定项目人员职数。赋予项目主持人自行决定招聘项目参加人的权利;执行项目年度评议考核制,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财务监督与审计;项目主持人分阶段向单位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省科学院所属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或改企时要进行清产核资,对国有资产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后,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
  省科学院所属科研机构在转制后仍为省科学院所属单位,其国有资产由省科学院代表省政府进行管理。具体管理及资产处置要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执行,其收益应纳入单位财政预算管理,资产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方案由省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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