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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十一五期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十一五期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6〕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关于加强我市十一五期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我市十一五期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意见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和我市“十一五”规划关于提升城乡管理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农村农户改水改厕工作,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十一五”计划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作为我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农业、农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农村改水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农民文明卫生意识,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长沙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规划(2002~2010年)》通知精神,在今后5年内,全市农村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74%和67%以上。全市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平均每年新增3.5万人,到2010年末,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达269.79万人,受益率达到72%以上;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平均每年新增卫生户厕4.5万座,到2010年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达到71.94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7% 。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关系到改善农村环境和农村卫生条件,关系到农民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改水改厕作为一项关系农村全局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领导的任期目标,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与振兴农村经济、村镇建设、能源利用、住宅改造、疾病防治、扶贫致富、环境整治等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领导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强考核,实行必要的奖惩。
  (二)协调各方,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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