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沪民社工发〔2006〕5号)
各区、县民政局,各社会工作相关单位:
上海作为全国内地较早建立社会工作职业制度的城市。广大一线社工在探索与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大量的工作案例。这些宝贵经验和案例对本市社会工作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真实记录上海社会工作发展历程,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实务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改善公共服务品质,进一步提高广大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各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优秀案例的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范围
凡本市区县、街道、镇乡社会福利、劳动保障、司法矫治、医疗卫生、残障康复、民间组织、人口管理、婚姻家庭、文体教育、行政人事、公关外联、社区建设、儿童和青少年服务、妇女服务、老年人服务、工会等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内,专业服务机构或专业社工,运用个案工作方法开展社会工作所形成的典型案例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二、征集活动原则
(一)真实性。参选案例所提供的基本案情、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须来源于本地社工的实务工作,内容须真实有效,记述须公正客观。
(二)专业性。参选案例所提供的文字材料须具备个案工作的基本要素,体现个案工作的主要流程,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及方法。
(三)适用性。参选案例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可代表一类服务的一般操作程序,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征集案例的要求
(一)参选案例须提交一份个案文字材料及一张相关工作照。
(二)文字材料约3000-5000字,能基本反映个案工作接案、诊断、服务、评估、结案的基本工作流程。
正文内容由基本情况、服务过程和经验分享三部分组成。
1、基本情况。反映案主基本资料:姓名(须化名)、性别、年龄、学历等。介绍案情概况:案主生理、心理、行为、情绪等已知情况。
2、服务过程。注重资料收集,概述案主成长历程、家庭关系、生活环境、特殊经历、社会表现等内容;开展问题诊断,归纳案主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导致这些问题的个人及社会原因,选取适当的治疗模式并简述理由;筹划服务计划,制定阶段性服务计划,服务总长度、总目标、总策略,阶段长度、阶段目标、阶段策略等;推进服务进程,根据服务计划及目标,记录各阶段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效,具体包括阶段问题、阶段目标、阶段内社工主要工作以及各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案主的思想、情绪、言行等的主要改变及行动;搞好结案评估,评估案主的改善状况和自决程度,分析导致这些改变的动因和行动,评估工作成效,对新产生的问题及结案后的跟进提出可行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