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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全州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要研究企业收费监督管理有关法规以及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收支挂钩现象。

  三、目标责任

  (一)各县要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企业减负工作,建立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各县人民政府、各减负工作成员单位要对所管辖区内的治乱减负工作负总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对重大案件的查处。

  (二)由州经委牵头,会同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四川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由州财政局牵头,会同物价等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违法、违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并进行公示;进一步加大对收费公示、收支两条线、收费登记、企业内部收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力度;配合物价、交通等部门完善我州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

  (四)由州交通局牵头,会同公安、建设、财政、物价等部门继续抓好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加强对已取消项目落实情况的复查;加强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和安全技术检测的监督管理;清理取消各类强制代理、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突出问题;严格涉车收费和道路站点的审批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专项检查。

  (五)由州工商局、州物价局牵头,会同州监察局(州纠风办)、州民政局、州人事局、州编办、州经委等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及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进行整顿和规范,切实抓好各级各类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行为,与行政机关该脱钩的要脱钩、该撤销的要撤销、该合并的要合并;专项治理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整顿和解决对企业培训过多、检查过滥、收费过高等问题;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收费项目,审核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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