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关于暂停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的通知
(市政园林函〔2006〕17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以良好的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迎接“十一”国庆节和第100届交易会的召开,确保节日期间及“秋交会”我市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顺,根据《
广州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暂时停止我市城市道路挖掘工程申请的审批工作,2006年11月1日恢复审批。在此期间,除城建重点建设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管线抢修外,其他城市道路挖掘申请暂不受理。因挖掘施工损坏道路的,应在2006年10月1日前全部修复完毕。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