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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港航业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㈡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港航业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港口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㈠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

  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公民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引导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㈡深入开展与港口、航运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上海港口和航运事业的认识,促进上海港经营和管理规范化和法治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上海港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围绕实施科技兴港主战略和提高港口国际竞争力,形成尊重创造和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㈢深入开展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政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政府部门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公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运行,遏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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