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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淄政办发〔2006〕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高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减少和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鲁安监发〔2006〕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以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完善培训考核体系,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检查,把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坚持“统一规划、质量为先、全员培训、分级实施、关口前移、教考分离”的原则,着力于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通过全员培训,整合资源,完善网络,严格考核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二、培训对象和目的
  培训对象: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培训目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全员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三、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加强安全培训,搞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和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为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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