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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湖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㈥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强化重点环节的法制和机制建设。突出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审评审批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技术审评机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强化监管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健全考评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办案稽查能力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地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检测能力,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应急处置演练。

  三、基本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年内基本完成。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时间为现在至7月底。研究制订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有关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法规和政策,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并告知本地区所有行政相对人。

  第二阶段:集中自查,时间为8至9月。发动、指导和督促行政相对人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围绕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时间为10至12月。对行政相对人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行政相对人监管档案,做好跟踪督查,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要强化检查。

  第四阶段:阶段总结,时间为2007年1月。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提出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和巩固提高整顿成果的意见。

  四、工作要求

  ㈠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省成立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协调工作小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㈡ 强化监管,严格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提高监管质量。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健全原始监管记录,并由法人代表和监管人员签字备案。发现工作开展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对存在弄虚作假、走过场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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