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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湖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在药品研制环节,使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进一步规范,弄虚作假违规申报行为受到严厉惩处。在药品生产环节,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产品质量进一步得到保证,坚决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在药品流通环节,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在药品使用环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得到加强,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以保证。

  ㈢ 基本原则。

  1.依法整治。整治工作必须严格以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规范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标本兼治。既要解决药品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长效机制的建立,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努力使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3.综合治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教育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药品市场秩序的规范,提高医药行业的整体素质。

  4.突出重点。在开展全面整治的同时,要注意突出重点。着力抓好薄弱环节、重点监管品种和高风险产品的整顿规范,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㈠ 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

  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组织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申报的注册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对新申报的注册品种严格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检查药物临床前研究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对管理混乱,不能保证研究工作真实、规范的,不能保证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擅自开展药品临床试验的,依法予以查处。

  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全省已注册药品和医疗机构自制制剂说明书、标签内容。协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及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等安全风险较大的3类品种质量标准的研究和提高工作。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资料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清理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违规审批的产品。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弄虚作假行为。

  ㈡ 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全面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情况。以药品(含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日常质量管理和必须的质量检验、特别是对原辅料购入质量是否严格把关为重点,全面复核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制订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日常自查、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对未能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要严格监督其整改;对不符合药品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依法收回其药品质量管理认证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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