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通报
(鄂政办发[2006]7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政策以来,大多数地方和学校执行情况较好,乱收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是,仍然有少数地方和学校存在乱收费问题。从省物价局等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的情况来看,当前中小学乱收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以适应素质教育为名,开办实验班、特长班、电教班等违规收费;二是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培优、托管收取相关费用;三是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订阅报刊杂志收取费用等。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部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通报如下:
一、部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汉川市、谷城县部分中小学以适应素质教育为名,开办实验班、特长班、电教班违规收费问题及处理情况。
汉川市实验小学在2005年9月,向55名寄宿学生和876名日托学生收费160.41万元并单独编班教学。目前,对日托学生退还了所收108.26万元,对确实困难需寄宿的学生按物价局规定收费,并重新编班;该校校长熊崇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并调离该校。
谷城县谷伯中学在2003年春季学期举办多媒体实验班4个,招生221人,每生每年收费1000元,三年一次性收取,共收费63.94万元。目前,所收的费用已全额没收。
(二)团风县高中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培优收费问题及处理情况。
团风县高中今年春季以应学生家长要求为名,利用双休日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并由学校向每生收取了160元补课费。目前,该县教育局正在组织清退。
(三)宜昌市、武汉市武昌区部分学校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订阅报刊杂志等问题及处理情况。
宜昌市第四中学在2005年秋季学期,七年级语数外老师要求学生订阅《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学生版)、《数学学习报》、《英语辅导报》三种学习资料,其中订阅《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学生版)502人,订阅《数学学习报》499人,订阅《英语辅导报》516人。2006年春季学期,学校已明令禁示教师向学生或家长推荐任何教辅资料。
武汉市武昌区东亭小学将18份《长江日报》订阅任务分到3至6年级18个班,根据各班人数不同,要求学生每人交钱5至7元,共向学生收取订报费4536元。目前,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部清退给学生,武昌区教育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