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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办发〔2006〕32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7月11日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大意义。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就业是一个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省是高等教育大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我省广大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广大农村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特别是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对于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促进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加强政府调控,推进项目引导,实行政策激励,努力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组织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等多种方式,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认清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引导他们踊跃到基层锻炼成才、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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