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关于明确养路费征收有关问题的答复
(湘交财会字[2006]356号)
常德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明确养路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请示》 (常交[2006]2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正三轮的定义及其养路费征管权限
你局在来函中所指的“正三轮”应是正三轮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农用三轮车”现已改称为三轮汽车,是汽车的一种。《
摩托车安全基准》 (1994年1月12日公安部令第15号)和国家机械工业局、全国汽车摩托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动车类型分类表》对这两类车辆已有明确界定。正三轮摩托车是指有三个车轮,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立方厘米,且两个后轮与前轮对称分布,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机动车。正三轮摩托车分为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两种,动力燃料是汽油,俗称“汽三摩”。目前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摩托车牌照,该类车在国家发改秀发布的《产品目录》上列在摩托车部分。三轮汽车是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000kg,长小于或等于4.6m,宽小于或等于 1.6m,高小于或等于2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类型一栏标记为“三轮汽车” (原标记为农用三轮车),动力燃料是柴油,俗称“柴三轮”,目前由公安交警部门或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牌照,该类车在国家发改委委发布的《产品目录》上列在汽车部分。
根据我厅《关于规范全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湘交财会字[2002]755号)、《关于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交财会字[2005]128号)规定,正三轮摩托车养路费由地方交通部门征收,三轮汽车(原称农用三轮车)养路费由征稽部门征收。你局必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不得使用拖摩费票据收取汽车和农用运输车养路费。
二、关于农用运输车的征费标准
全省交通规费征收中的车辆征费标准计量核定工作由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负责。农用运输车(即低速货车)的征费标准计量按《
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第三册)核定原则进行核定。经核定,你局来函中提到的发动机型号为4102QBZL的成都王牌农用车的征费吨位应为2.5吨,我厅已督促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对征费吨位核实不准的车辆进行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