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对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按规章的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标志牌和营业执照;是否公示主修车型、作业项目、维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质量保证期、服务承诺和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技术人员的照片;工号及技术等级;二是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按标准作业,作业项目是否齐全、彻底;三是配件采购是否建立了登记制度,有无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行为,配件是否分类标识,明码标价,供车主选择;四是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按公示的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结算,有无价格欺诈和虚列费用行为,结算是否规范透明;五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进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或者二级维护的车辆,是否进行竣工质量检验,是否凭合格的检验报告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有无未经检验就签发合格证或者买卖合格证的行为;六是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按规章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七是机动车维修市场是否有无证非法经营者或者超越许可事项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并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记录在档案中。以提高维修质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保证车辆运行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文明经营、诚信服务”机制,提升行业文明程度
加强行业的诚信建设,是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提升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运管机构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注重实际,长期坚持,把建立维修行业“文明经营、诚信服务”机制与提升行业文明程度紧密结合起来,把行业的诚信建设推向深入。一是各级运管机构的维修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首先必须树立诚信理念和意识,注重从一人一事,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无论办理行政许可还是监督检查,还是实施行政处罚,都必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诚信服务,做负责任的部门,建设负责任的行业。以管理部门的诚信服务带动和促进行业的诚信建设;二是省局将细化文明经营、诚信服务的评比考核标准,各市州要按照标准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定期开展考核评比活动,加大对诚信的表彰和对失信的惩戒力度;三是各地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建立行业自律公约,公开行业承诺,开展行业评比,倡导行业文明,使文明经营、诚信服务的理念深入到各类维修企业或者厂点;四是要加大对文明经营、诚信服务的考核,凡经考核达不到标准的,要取消荣誉称号,摘牌,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以此推动文明经营、诚信服务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