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行政许可,把住准入关口
两个规章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可操作性比较强,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章的规定和国标的要求,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从源头上把住市场准入关。一是要按照省局要求在2006年6月前完成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达标换证工作,达标换证的资质验收阶段,各地可组织协会中的维修企业负责人参与,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一些企业按照标准稍有差距的,一定要统一尺度,限期整改达标,在规定的整改期不能达标的,必须坚持降低类别,直至退出市场;二是各地要结合达标换证工作,健全和完善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经营业户档案和基础台帐。对经许可进入机动车维修市场经营的,其档案内容必须符合《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
十四条的要求;三是省局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各市州参与的交叉检查验收,此次检查将从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企业达标换证及基础档案管理工作入手,凡违反法定许可程序,增设许可条件以及越权作出许可的、基础管理工作混乱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切实把住机动车维修市场准入关。
三、严格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把住营运车辆技术关
2005年交通部令颁布后,营运车辆等级评定的执行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完全由检测机构评定营运车辆技术等级,省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全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运管科工发〔2005〕153号)。2006年重点要落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市州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车籍所在地运管机构要按照交通部令的规定健全营运车辆基础台账,逐车建立营运车辆管理档案;二是加强对省局已委托承担营运车辆等级评定工作的检测机构和二级维护检测线的定期监督检查,要通过抽查检测报告单、等级评定表,重点查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单的行为、不按标准评定等级的行为、以及不检测只收费和乱收费等服务质量低劣的行为。对不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经营者投诉多、反映大的检测机构,除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将查处情况及处理结果报省局,以作为下一年度是否委托的依据;三是要督促各受委托的检测机构和二级维护检测线对经检测的营运车辆逐车建立检测档案,确保内容齐全,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加大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验管理的力度,要通过组织维修企业开展二级维护车辆上线检验率和一次检验合格率评比竞赛等形式,加强对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验的监督管理,以提高维修质量和车辆技术状况;五是凡是没有建立检测站或者无二级维护检测线的县市,要把在维修企业建立二级维护检测线作为便民利民,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动员和指导维修企业建立二级维护检测线,以解决长期以来维修质量无保证体系,不经检验或人工检验就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严重问题;要坚决查处不经检验或人工检验就在二级维护卡上签章的行为,坚决禁止一车发放多卡的行为,坚决禁止与检测机构勾结,出虚假检验报告单的行为;六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二级维护卡的领用、发放和使用管理;七是各级运管机构必须按程序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不能以罚代管,以罚代维护,对经营者要切实做好相关法规解释工作,使广大的经营者理解国家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政策,自觉搞好车辆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