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武汉市第三初级中学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6]50号)
汉阳区教育局、汉阳区物价局:
你区《关于核定武汉市第三初级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阳价〔2006〕6号)收悉。经审核研究,现就武汉市第三初级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如下:
一、住宿费:根据你区申报的该校学生公寓8人间,设施有桌椅、床、衣柜、空调,并配有卫生间。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250元。
二、以上收费标准从2006年秋季开学时执行,在8月底以前到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学校应将其住宿费标准与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并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