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急救援指挥工程
建设上海市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各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编制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和上海市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套建成专家队伍、抢险救援装备储备信息库。建设1个国家级综合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完善6个专业区域应急基地。充实20支应急救援企业骨干队伍。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通信和救援系统。建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防范演练。
(六)安全文化工程
到2010年,实现“七个一”计划,即建成一个立足华东、服务全国的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培训基地,成立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在10所高校设置专业安全教育课程;新编和改编100种以上安全教材和视听教材;培养1000名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和复训1万人次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培训10万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培训百万名从业人员。
(七)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和设施实施有效治理,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仓储区、建筑工地、铁路道口、轨道交通站、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城市道路管线、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等。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工程
开展各类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市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市级、区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
(九)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逐步建立健全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和队伍。为各职能部门和区县、街道乡镇监管机构配置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装备。
六、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与国家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是全面实现“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要指标纳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