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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七一华源中学武汉市青少年宫文武学校调整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七一华源中学武汉市青少年宫文武学校调整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6]57号)


江岸区物价局、江岸区教育局:
  你区《关于武汉市七一华源中学、武汉市青少年宫文武学校调整收费标准的请示》(岸教计〔2006〕3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规定,经审核并研究,现就武汉市七一华源中学、武汉市青少年宫文武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武汉市七一华源中学、武汉市青少年宫文武学校每生每学期学费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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