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
(一)主要任务。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3.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市、县科技馆、社区和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城乡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省数字科技馆和省科普资源库开发建设力度和科普资源共享力度;进一步加大大众科普传媒传播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保障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为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供必需的条件保障。
(二)职责分工。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九个方面工作的实施。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牵头,会同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广电局、省环保局、省科学院、山东社科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科协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环保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农科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总工会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广电局、省环保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