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为第七批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的通报
(穗教督〔2006〕13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粤教督[2000]6号)、《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和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申报与评定办法》(穗教督[2002]11号),我局委托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对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经我局审定,认为上述10所幼儿园均达到市一级幼儿园标准,批准成为广州市一级幼儿园(名单见附件),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幼儿园等10所被评为广州市一级的幼儿园,充分发挥市一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并按照督导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建设,重视幼儿园的内涵发展,突出办园特色,使办园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第七批广州市一级幼儿园名单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