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4〕195号)
区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根据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此项工作。
二00四年九月八日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44号)精神,我局属于被评议单位。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局政务环境,为我区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促进我区地税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创新体制机制,为优化发展软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对政务环境的评议评价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开展对政务环境的评议评价,达到干部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水平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好转,树立地税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召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动员大会。对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大家积极配合,做好我局政务环境的评议评价工作。
2、按自治区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区局领导在广西电视台专题节目中做出承诺;公开投诉、评议电话(0771-5538160)和信箱,征求群众意见。
此阶段工作在9月1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