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岳阳广济医院碘-131甲亢诊疗专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岳阳广济医院碘-131甲亢诊疗专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湘卫函[2006]130号)


岳阳广济医院:

  你院提交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收悉。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和有关文件,组织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评审组对省劳动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岳阳广济医院碘-131甲亢诊疗专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FYP-2006-010)进行了审核。我厅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院按设计方案施工。该项目竣工后,放射性废水专用水管路、废水贮存衰变池的管路要用自来水检漏验收,无渗漏时方可投入使用;保证排风管道超出本工作场所附近5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屋脊3米;加强对服药患者的管理。你院要进一步健全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将放射防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