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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完成全区“两基”攻坚任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完成全区“两基”攻坚任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6〕230号 2006年7月1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从民族振兴、科教兴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以艰苦奋斗、积极进取的精神,扎扎实实推进“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工作。到2005年年底,全区实现“两基”达标的旗县为93个,“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8.35%,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80%以下。目前,全区未实现“两基”达标的8个旗县“两基”攻坚工作进展顺利,到2006年年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验收、教育部审批,有望全部实现“两基”达标。2007年上半年,我区将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两基”达标的抽查验收。为确保“两基”攻坚任务全面完成,顺利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抽查验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两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新形势下,“两基”工作具有新的时代意义。“两基”是推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内蒙古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统筹城乡和区域之间教育协调发展,实现“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有效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迫切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两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两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规划完成“两基”攻坚任务,不断提高“两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未实现“两基”达标的地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不断加大攻坚工作力度,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两基”攻坚任务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已经实现“两基”达标的地区,要扎扎实实地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使办学条件相对均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教育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学校特色更加鲜明。
  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要真正成为“两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旗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两基”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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