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要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要深入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围绕建设文明内蒙古和迎接60周年大庆总体目标,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市民和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提升全体人民的道德水准和人文素质。商场、饭店、旅行社等单位要切实改善经营环境,开展文明礼貌教育活动,提高服务接待水平。交警、城管、环卫、运管等部门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机场、车站、公交、出租车等窗口行业要加强文明礼貌用语、文明规范服务的教育培训和开展岗位标兵活动,切实为树立文明城市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60周年大庆,不仅要让人民群众看到自治区60年来发展的辉煌成就,更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和实惠。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要在解决农牧民饮水问题、开通乡村道路、完善农村电网、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发展民族教育、改善农牧民就医条件、加强农牧区文化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扩大就业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城市居民收入等方面,扎扎实实的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其重点是:
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今明两年要下决心解决好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矛盾,努力使城乡居民收入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要在充分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提高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比重,力争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要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监督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合理调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
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2006年要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2007年新增就业21万人。要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的再就业问题,2006年基本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有一人就业。要研究建立针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困难人群的就业专项援助制度,今明两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认真研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牧民的社会保障问题。2006年争取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40万人,失业保险22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300万人,职工工伤保险125万人,生育保险105万人;2007年五项社会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41万人、223万人、315万人、150万人和115万人。从2006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助水平。